2017年6月7日,本院根据乌鲁木齐西尔沃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第七师一二四团新垦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经评估,截止目前,第七师一二四团新垦番茄制品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13,816,604元。经查,截至目前,第七师一二四团新垦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应清偿的债务为41,017,373.36元。本院认为,被申请人第七师一二四团新垦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9月6日裁定宣告第七师一二四团新垦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版权所有: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 客户服务电话:0991-2319856 传真:0991-2319856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304 技术支持:华维时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新ICP备18000658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