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十三师中级法院)作出(2018)兵1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四川沃富能汇环境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8年9月13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秋天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年2月3日,十三师中级法院作出(2018)兵12破4-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1年2月3日起对秋天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促进和保障秋天公司重整成功,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2、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3、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示秋天公司的概况为管理人前期调查的基本情况,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4、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秋天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意向投资方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三、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9月10日,秋天公司工商登记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595946806X;住所地: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大营房37栋3单元302室;法定代表人:李朝农;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李朝农出资3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高佳瑞出资额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魏政出资额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营业期限:2012年6月20日至2032年6月19日。
经营范围:五金电料、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水暖、办公设备、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酒店设备、家用电器、工艺礼品、通讯器材及电子产品的销售。
(二)秋天公司项目情况
秋天公司投资建设的哈密地区首家五星级标准的旅游商务型饭店春天红星建国酒店,位于哈密市主干道迎宾大道东、西两侧。自2014年4月至今全权委托在酒店经营方面具有专业优势的北京首旅建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目前春天红星建国酒店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春天红星建国酒店的装修设计风格是以欧洲古典风情结合高贵典雅的地中海格调的新型欧式风格,大堂17米高全手绘天花及长廊,绘画风格以18、19世纪欧洲洛可可风格为主,每幅画面均来自世界知名绘画或雕塑。
春天红星建国酒店用开拓的思维方式进行运营,加强商务接待及OTA的销售渠道,携程点评4.7分的良好口碑,餐饮方面打造以“建国餐饮”为特色的婚宴管家服务,在哈密地区婚宴市场占有率很高,饭店无柱豪华大宴会厅面积为1050平方米、长42米宽35米,高7米,使用奥运会、世博会同一声光电设备和技术团队,是哈密首屈一指的主题宴会厅。配备国际一流的高科技声光电等顶级舞台设备,可接待国际会议和商务洽谈不同规模及主题的会议、宴会、演出和展览,提供1000人同时进行婚宴、会议用餐、茶话会,满足700人同时进行自助餐、鸡尾酒会、冷餐酒会。
(三)资产情况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依法对秋天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秋天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根据新疆诚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秋天公司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根据新疆中天誉华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秋天公司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货及在用周转材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评估值共计12,273.59万元。
1、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评估值7850.96万元;房屋坐落于十三师火箭农场迎宾路以西、思平路以北,现为春天红星建国酒店,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4,016.50平方米,未办理产权登记,5、6楼未装修完毕。配套设施(在建工程)花园洋房3栋,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30.22平方米,完成形象进度50%,评估值合计为80.95万元。
2、春天红星建国酒店设备、电子设备及车辆,评估值1929.44万元。
3、存货及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值47.76万元。
4、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2364.48万元。
(四)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2月1日,管理人共受理29笔债权申报,申报总额5.07亿元。
四、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为人等。
3、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偿债资金。
4、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需提供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联合体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且符合上述1、2、3项报名条件。
上述报名条件仅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最低要求,管理人对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并不承诺其一定能参与重整。
(二)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5日北京时间18时止,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管理人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哈密市延安路18号华庭国际1号楼底商红星金融1楼;
联系人:周霞;联系电话:(0902)2315199、13319709277。
(四)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报名资料后两日内,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万元),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为备选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及确定。
意向投资人未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确定或遴选活动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3701013300135580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五)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签署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
2、意向投资人简介(应包含基本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内容)。
3、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的决议(需提供原件)。
4、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三年内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6、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0、同意对知悉的秋天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11、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五、报名的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认可和评价,不可视为是管理人接受该意向投资人对秋天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有权视本次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六、其他
1、投资人的遴选规则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秋天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秋天公司管理人。
哈密秋天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