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20:37:09 来源:法制网
法制网乌鲁木齐12月21日电 记者 潘从武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至2017年7月31日,新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结95件,涉及资产总额64亿元,涉及破产企业职工人数1100人,其中52件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在一年之内,破产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全区法院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全区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破产案件妥善化解企业债务、及时安置企业职工、有效盘活土地和房产,为全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全区破产法治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记者了解,2014年至2017年7月31日,新疆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旧存33件,新收133件,其中债权人申请破产86件,债务人申请破产47件,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增强。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未审结的破产案件71件,其中破产清算程序65件,破产重整程序5件,破产和解程序1件,破产清算程序案件数量最多。破产案件地域分布存在差异,基层人民法院收案趋于上升,随着区域经济发展,基层法院辖区内启动破产程序的主体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破产案件管理人以中介机构为主,清算组和个人占比较小。随着基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数量上升,对辖区内破产管理人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近年来,新疆各级法院依法受理破产案件,突破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逐步细化破产案号,强化破产案件审级监督,全力做好对执行案件当事人的释明告知工作,规范案件移送操作流程,积极探索执行转破产的程序衔接问题,以积累经验确保执行转破产程序的顺利适用。同时,加快审判团队建设,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发展。
据介绍,新疆各级人民法院目前已完成已受理未审结破产案件的平台录入工作,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积极引导管理人、破产程序各方主体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各项功能,包括申报债权、提出异议、发布投资等,对于重整案件可以通过发布投资需求,提高招募投资人的可能性,对于破产清算案件可以通过发布待处置资产信息,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该平台将逐步发展为“当事人自治、管理人履职、法院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处置通道。
新疆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切实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促进企业重生和企业市场出清,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