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6 16:42:25
本报深圳1月16日电 记者 游春亮 全国最大证券公司——南方证券破产案清算工作近日已基本完成。这是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深圳市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霍敏在做法院工作报告时了解到的。
前身为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成立,200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南方证券增资扩股到34.58亿元人民币,并更名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初,这家全国最大的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被行政接管轰动大江南北。
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根据南方证券行政接管领导小组的委托,深圳市政府于同日成立南方证券清算组,负责南方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有关审计结果显示: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2006年6月6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南方证券破产还债。
2006年7月7日,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以南方证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受理并指定成立了监管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监管。2006年7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公告。2006年8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破产还债,法院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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