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4日17:58
法制网福州12月24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邱何娟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于2012年12月13日裁定终结。据了解,该案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48个关联公司的清算,衍生诉讼案件多达1551件,各类清算标的总和超过300亿元。
据介绍,2008年7月18日,福州中院受理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3年多来,通过12位精干法官组成的专案合议庭以及100多位审判人员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法院协助管理人开展的账外资产调查工作事项多达1500多项,共清查出账外资产41亿元;法院督导管理人完成清算事项3673项;法院审结的一审诉讼案件1543件,仅有29件上诉,服判息诉率达到99.34%;在合议庭审结的有执行内容的案件中,执行率达到99.51%。
此外,合议庭共审查确认193笔债权,债权申报金额为152亿元;审查14笔取回权申请,涉及取回金额12亿元;发证券高达60亿元的证券资产,全部处置于市场行情较好的时间点,快慢之间,本案破产财产处置结果差异高达9亿元;最终闽发证券破产案共分配破产财产73亿元,清偿率从立案前预计的15-20%,大幅度提升到了63%。
据统计,闽发证券破产清算案所有需要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表决通过率都在85%以上,绝大部分在90%以上。在最后一次债权人大会上,许多债权人自发向法院和管理人赠送了锦旗和牌匾。有关法学专家认为,闽发证券破产案当之无愧地成为了券商破产史上的里程碑。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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