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企业破产法》实施五周年之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陕西省《企业破产法》论坛”,双方联手破解《企业破产法》在实务中遇到的难题。来自全省法院系统的法官、西安地区的律师共200余人参加了论坛。 《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但是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仍然处在一个经验比较缺乏的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该法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案件工作量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长,资产变现难,债权清收难等难题,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法官和律师,用集体的力量和智慧共同研讨破产法理论和实务问题,在我省尚属首次。(记者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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