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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骤减至10家
发表时间:2014/4/16 16:09:26 访问次数:318

2014年04月15日07:08

 

佛山中院勒紧破产管理人的管理“缰绳”。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凌蔚)昨天,佛山最新的破产管理人名册正式出炉实施。据了解,重编破产管理人名册后,获批入册的中介机构,从原来的23家一下压缩至10家,有资格承办破产案件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被严格限定在上述10家机构的52名通过了执业能力考试的人员中。

今后只有在破产领域执业三年,最近三年曾担任管理人或受聘从事资产清算工作,且至少有三名以上从业人员通过入册业务能力考试才能申请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法院再结合业务能力考试结果及之前业绩情况,择优选择前十名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还应对破产工作处理进程每三个月向法院汇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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