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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融资资不抵债 南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
发表时间:2013/11/27 20:27:42 访问次数:413
2013-11-27 09:30:49      来源:江海晚报
南通网讯几天前,港闸法院就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南通盛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近300名债权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盛唐置业公司成立于20063月,由南通盛唐实业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几经股权转让,最后股东变更为蔡川等3个自然人。此后,股东通过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1000万元。由于房地产宏观调控,企业自有资本严重不足,于是大量违规融资,加之缺乏房地产开发经验,内部管理混乱,该企业终于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今年816日,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盛唐置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南通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经江苏省高院批准,南通中院将该案交由港闸法院审理。该院于96日作出受理裁定,并指定盛唐置业公司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决定由管理人全面接管盛唐置业公司的经营管理。经对盛唐置业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点和审计,接受债权申报340户,初步审核债权总额为65523万余元。
债权人会议上,审计评估机构通报了初步审计评估结论,截至201396日,盛唐置业公司账面资产总额33590万余元,但公司有形资产仅20700万余元,负债总额34152万余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会议决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处理破产程序的常设监督机构,稳步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通讯员陈怀新陈五建
记者吴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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