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 05:47:01 来源:温州商报 作者:芮文正
温商网讯(记者芮文正)市中院在2013年倾力支持企业重组和解,截至11月底,经市中院促成企业司法重组或和解成功的有13家。近日举行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在报告中如是说。
市中院去年联合市经信委积极搭建企业破产整合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破产企业相关信息和法院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帮助信泰集团等破产重组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产、选择新的经营模式,有效保障了困难企业优质资产资源充足和经济转型升级。在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股案件中,市中院以资产流向和用途作为确定股东债务与债务人企业是否有关联的界定标准,确定了“企业资产、债务和股东个人资产、债务一并清理”的重组思路,最终使得这个有着30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起死回生。
陈有为表示,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在抓好风险企业帮扶上下工夫,继续争取最高法院破产简易审试点,继续推进企业破产重组简易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审理模式,不断探索完善政府主导风险处置与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相结合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倒逼温州经济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