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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裁定*ST凤凰破产重整
发表时间:2013/11/28 20:26:02 访问次数:390
20131128 06:41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年红)昨晚,*ST凤凰(000520)公告称,已接到武汉中院裁定书。武汉中院2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法院指定*ST凤凰清算组担任*ST凤凰管理人。
资不抵债南通珠海两公司申请重整
据悉,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以*ST凤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武汉中院申请对*ST凤凰进行重整。
武汉中院认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应有限公司、珠海亚门节能产品有限公司作为长航凤凰[0.00%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债[-0.06%]权人有权对该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长航凤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进行重整的条件。
武汉中院公告称,长航凤凰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长航凤凰管理人申报债权。长航凤凰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航凤凰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会议将于2013 12 30 9 30 分在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868号武汉美联假日酒店二楼锦绣厅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面临破产只剩20逃命日公告披露,由于*ST凤凰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ST凤凰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凤凰股票将于20131128日停牌一天,自20131129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ST凤凰股票将停牌,预计股票停牌日为2013 1227日,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ST凤凰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公告提醒,若法院未在20131227日至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公司的重整计划,且公司披露2013年报后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将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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