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10月1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江阴市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以及出资人会议,通过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方案。据悉,这是江苏省首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今年1—4月,无锡中院先后裁定江苏软塑包装龙头企业申达企业集团所属的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了破产重整管理人,同意四家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期间,公司经营管理有序,债权审核、审计评估、模拟偿债方案、重整计划草案均已完成。在此基础上,召开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重整方案。据介绍,该破产重整的债权人为江苏银团、成都银团等。
从债权人会议了解到,为了使该企业破产重整获得成功,法院主持协调,政府大力协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企业摆脱了困扰多年的财务危机,同时还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产业结构,以及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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