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4日06:39 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 通讯员 孔维璌)5月10日下午,常熟法院公开召集苏州市破产管理人举行了破产专项基金公约签约仪式,36家中介机构现场签约参加破产专项基金。 据介绍,常熟法院破产专项基金成立于2011年9月7日,基金成员来自于省高院公布的苏州地区管理人名册。今年4月15日,苏州中院对管理人名册进行了调整,考虑到管理人名册的变动情况,基金的成员也要随之调整。为此,常熟法院开展了第二轮破产专项基金设立公约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该基金主要解决管理人报酬整体平衡问题,按照丰歉互补的原则,对管理人报酬丰厚的,最高按5%的比例(个案以50万元封顶)提取计入基金,用于“无产可破”时管理人报酬过低或无法计算时,对勤勉尽责的管理人依照客观标准予以补助;同时解决破产案件中特困民生问题,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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