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12月1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乌中经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清算程序。
◆ 2013年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乌中经初字第5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了《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并同意执行该分配方案。
◆ 2013年9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
◆ 2013年5月30日,清算组召开会议,讨论《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到会清算组成员一致同意该分配草案。
◆ 2012年5月15日,清算组召开会议,通报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
◆ 2009年11月17日,清算组召开会议,通报破产清算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后续工作做出安排及要求。
◆ 2008年12月22日,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清算组组长由陈耿变更为宋自爱。
◆ 2005年10月,清算组发放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及职工债权等。
◆ 2005年7月28日,清算组公示职工安置人员名单、职工债权及其债务一览表。
◆ 2005年6月29日,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第五次公开拍卖,成交价格为720万元,其中房产490万,土地出让金230万。
◆ 2006年6月15日,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破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 2004年8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五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资产拍卖价格再次下调的决议。
◆ 2004年3月19日,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 2004年4月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企业管理局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资产拍卖价格下调的决议。
◆ 2003年12月6日,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 2003年12月8日,在北门医药大厦12楼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讨论资产及土地价格下调等事宜。
◆ 2003年9月8日,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 2003年8月8日,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 2003年6月24日,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新疆乡镇企业大厦职工安置费用共计120.32万元,其中:退休人员暖气费4.65万元、退休人员医保费8.6万元、社保金22.93万元、安置费70.94万元、补偿金为13.2万元。
◆ 2003年2月21日,清算组与新疆天平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 2002年8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主要为:核查债权、清算组介绍初步分配方案、对无争议债权进行确认、对有争议债权发表意见、根据审计评估报告公布破产财产。
◆ 2002年7月15日,职工债权申报登记工作结束。
◆ 2002年6月20日,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破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 2002年5月30日,新疆志远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破产企业审计报告。
◆ 2002年5月23日,清算组通知职工申报债权。
◆ 2002年7月8日,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赵戈。
◆ 2002年5月15日,清算组完成接管破产企业工作。
◆ 2002年5月13日,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全面接管。
◆ 2002年4月23日,清算组正式启用清算组印章及财务专用章。
◆ 2002年4月2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指定成立清算组函,指定成立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清算组,由新疆乡镇企业管理局陈耿任清算组组长。
◆ 2002年4月18日,破产企业召开职工大会,通告公司破产及职工工龄、年限等情况。
◆ 2002年3月14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 2002年3月1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2)乌中经初字第5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新疆乡镇企业大厦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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