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 03:55:20 来源: 兰州晨报(兰州)
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兰州远东化肥公司(原兰州市化肥厂),在2012年底破产。原单位拖欠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问题都悬而未决,让兰州远东化肥有限公司原职工王佩(微博)科等一筹莫展。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相关问题正在通过法院积极履行。6月22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职工代表王佩科得知,远东公司现有资产已被一家管业公司接收,但职工的相关问题仍未解决。
据王佩科等职工代表介绍,2008年,兰州远东化肥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在职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承诺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缴拖欠的“三金”、缴纳各种费用。但之后远东公司却没有兑现承诺。
于是,472名职工选举了以职工王佩科、金俊明、郭玉峰、周永前等人为代表的职工维权组,将远东公司告上了法庭。2014年2月19日,该案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开庭,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远东公司支付472名职工养老金、医保金、终止合同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费等共计280余万元,同时,存放在兰州远东公司职工维权组专用账户中款项17万余元,在被告兰州远东化肥公司破产清算前未经清算组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留待公司清算时再行分配。
然而,此次只是解决了部分问题。目前,还有6名此前在工厂上班时受伤职工的取暖补贴近三年没有发放,政策性供养人员生活费没有发放;有440名职工2006年到2012年的住房公积金未交;有60余名职工2012年至2013年期间的住院费仍未报销。同时,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仍然悬而未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位于夏官营镇的原兰州市化肥厂建于上世纪70年代。2006年企业改制后更名为兰州远东化肥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诸多因素,公司于2012年年底破产。
记者此后电话联系到远东公司总经理王后国,他告诉记者,企业申请破产后自有《破产法》等司法程序,此前虽然协调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后续又有职工提出其他的要求,职工所说的问题确实有部分存在,但涉及人数不多。
王后国介绍,远东公司不会去克扣职工应得的经费,当初远东公司在接手这家公司(兰州市化肥厂)时,就有很多遗留问题。目前企业破产后,正在走司法程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受理此事。
6月22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职工代表王佩科,他告诉记者,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对远东公司资产进行了拍卖,由于三次流拍,最终还是以最低价被一家管业公司接收,但职工问题仍未解决。王佩科说,根据《破产法》规定,对现有资产拍卖所得,要优先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其次是给国家上缴利税,最后是还债。就此,他们将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负责此事的律师做进一步交涉和洽谈。
本报记者 张学江 实习生 王佳宁
作者:张学江 王佳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