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专业领域 | 专业机构 | 业务资讯 | 理论研讨 | 法规汇编 | 会员专区 | 咨询讨论
欢迎您访问破产重组网! 站内搜索:
业讯
快速通道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业讯 → 业
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温州样本”
发表时间:2015/1/16 10:54:37 访问次数:575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黄云峰2015-01-15 10:12:34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获最高法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其中,最大“功劳”便是对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探索。

  自金融风波以来,温州一度出现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从而停工、倒闭。然而,耗时耗力的司法破产程序让大量企业望而却步,一些企业主宁可“跑路”,也不去申请破产。

  2012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作为金改的重点突破性课题,被纳入了温州金改的大局。自此,大量的破产案件开始涌入温州法院。

  案例一

  大量企业没有通过司法破产程序退出市场

  据我市工商部门统计,2007年至2012年间,温州全市共注销企业22481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达25213家。而这段时间里,温州两级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数量仅为51件,这反映出大量企业均没有通过司法破产程序退出市场。

  企业破产司法重整列为“一把手”工程

  2013年初,温州中院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项目列为“一把手”工程,推动各地建立破产审判资金,全面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理,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常态机制。

  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说,要向全社会倡导一个基本理念——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失败者,全社会要给予宽容,破产不“倒霉”,更不是“惩戒”,而且恰恰是对债务人的一种有效保护。“我呼吁那些资不抵债的企业主,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案例二

  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要两三年

  温州曾有一起破产案件,从2000年立案到20139月审结,周期长达14年之久。虽然这在温州破产案件审理的历史上不多见,但从以往全国法院审结的破产案件看,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都要两三年,甚至长达十几年的也不罕见。

  一系列举措破解司法破产程序繁琐

  “对企业而言,耗时耗力的司法破产程序,让人望而却步;对法院来说,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事务性工作繁重,也是横在商事审判中的一块难啃骨头;对社会来讲,破产程序每延长一天,待清偿财产的有形损耗、无形损耗和流失的风险就增加一分。”徐建新这样说。

  为有效破解司法破产程序繁琐的困局,温州法院积极推动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企业破产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破产审理过程中涉及的房屋土地产权确认、税收减免等难题;推动市政府及部分县(市、区)设立破产审判专项资金共计600万元,用于破产程序启动费用的垫付、破产管理人报酬的支付等;推动出台有关破产程序税费问题及打击逃废债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案例三

  40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创用时最短纪录

  温州市雅尔达鞋业有限公司是1997年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关而不清、倒而不破,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悬搁。温州瓯海区法院适用简易审理程序,用短短40天即促成停产倒闭16年的雅尔达公司债权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实现了50%的普通债权清偿率。40天,也创造了温州法院审结破产清算案件用时最短纪录。

  简化程序,审结案件占全省半数以上

  20133月,温州中院出台的《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规定,试行简化审理程序案件一般应在裁定受理后6个月内审结;对其中无任何财产且可以向债务人或其负责人、股东直接送达相关文书的破产案件,一般在裁定受理后3个月内审结。同时,受理通知期限被缩减至10天,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40天,终结破产程序的审查期限被缩减至5天。

  在《纪要》指引下,温州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进行程序简化,大大加快了简单破产案件的审理进度。

  据温州中院方面统计,2013年以来,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21件,审结264件,分别占浙江省50%以上。包括信泰集团在内的264件破产案件,全部适用简化程序审结。

  在已审结的破产案件中,盘活土地1658亩,厂房100.12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41.99亿元。

  案例四

  新亚鞋业债权人清偿率提高15%

  20129月至20134月间,24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新亚鞋业偿还借款,标的额合计1400余万元。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已有多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评估资产后发现该企业已经资不抵债,遂动员债权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引导其申请破产。

  鹿城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新亚鞋业破产清算案,从受理到结案,仅花费42天时间。通过前期的执破衔接程序到破产阶段的和解程序,债权人的清偿率从原有的4.53%提高到20%,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而债务人公司也免除了数百万元债务,获得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执破衔接,使一大批案件成功执结

  温州中院创造性地提出了执行和破产衔接机制,下发了《关于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衔接的会议纪要》,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且挽救无望的企业,及时终结执行程序,纳入破产程序。对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但有发展前景并且仍处于经营状态的企业,则及时启动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选择和解程序或破产重整,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截至201411月,温州两级法院通过“执破衔接”共受理187件破产案件,已审结112件,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成功执结。通过破产审判促成17家企业重整成功,16家企业和解成功。

 
网站首页 | 会员专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 客户服务电话:0991-2319856 传真:0991-2319856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304
技术支持:华维时代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新ICP备18000658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004号